
行政区交界处的违章占道成了城市一块难治的“牛皮癣”
河南商报记者 李恒/摄
挂职人
河南商报记者 李恒
蹲点单位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挂职职务
名义副大队长
从“百日行动”到精细化管理,郑州市的市容市貌一天一天在变化,执法局建立长效机制,辖区内的违章占道行为逐渐减少,然而在行政区边界的违章占道行为却得不到根治。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边界之争”呢?
【现场】
仅剩的占道商贩
都是“钉子户”
2月15日,我跟随金水区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年前整治干净的道路上,几个占道商贩又“开工”了。
在北二七路上,一个推着小车的男子正在售卖山楂串,一个卖煎饼的女子正蹬着三轮车驶往人民公园西门的一个小胡同。
“这两个都是熟面孔了。”金水区执法局杜岭中队队长赵峥告诉我,近几天天气暖和,来市中心的人越来越多,违章占道行为开始反弹。
赵峥说这两个是熟面孔不是没道理的,这两个人在这附近占道做买卖超过10年,干过各种小本生意。
一位执法队员告诉我,通过近一段时间的治理,违章占道的已经没有普通老百姓了,基本上都是“钉子户”,“占龄”都超过10年。
经过交涉,占道的男子表示愿意配合执法队员的工作,但是他不停地强调“不能只治理他一家,要一视同仁,要公平,否则他明天还要继续占道卖东西”。赵峥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了,他表示,只要在他负责的辖区内,一定是一视同仁,不允许出现违章占道。
【对抗】
辖区分界线上的“游击战”
为什么他一直在反复强调“不能只治理他一家”呢?我好奇地提出了这个疑问。
原来,二七商圈是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的交界处,这里人流量大,消费能力大,不少商贩都看上了这块黄金宝地,推着小车在这售卖货品。
除了这些因素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交界之处不好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执法人员说,以北二七路和太康路交叉口为例,太康路南侧是二七区,北侧是金水区,二七路东侧属于管城区,遇到金水区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逻,占道商贩迅速挪到其他区范围内,反之亦然。
占道商贩往往以此为手段,和执法人员“打游击”。
“我们的执法证件上明确规定执法区域,没办法进行跨区域管理。”一位常姓执法人员告诉我,一些常年占道的商贩很清楚执法人员的这一“弱点”,所以会向执法人员反复强调,“治理违章占道要一视同仁,要公平”。
然而,正是这个“弱点”,让违章占道行为像一块牛皮癣一样,怎么都清除不掉。这位执法人员说,这种情况易挫伤基层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也容易让市民对执法人员的公平性、权威性产生质疑。
【尴尬】
联合行动不是那么容易
难道就没办法治理这样的违章占道行为吗?
“不是没有办法,而是不容易实施。”一位执法人员说,从城市管理层面来说,必须要一视同仁管理。
对于行政区边界的违章占道行为,最好的方式是两个行政区的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共同治理。但是,这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
金水区执法局、管城区执法局、二七区执法局,是三个不同的单位,根本无法长期做到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故而也无法做到长期统一行动。 #p#分页标题#e#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方式吗?
“当然有!”一位老执法队员悄悄告诉我,解决问题的方法大家都知道,只是没人说。
这位老执法队员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郑州市一级的管理机构重视,从市级层面解决这问题。
这位老队员说的市一级层面就是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我了解到,在各个区治理违章占道的行动中,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多次安排执法人员到场,跟随各个区的执法局共同执法。
疑问
到底应该谁来管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8月,随着郑州市正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支队更名为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隶属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8年8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支队原有163名执法人员随职能整体转移至新设立的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隶属原市市政管理执法局。
2012年10月,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更名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城市管理职责的通知》精神,违反城市市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昨天下午,我联系到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的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遇到在行政区边界的违章占道行为,各个区的办事处是协调主体,区执法局负责处理,执法支队负责对区执法局和办事处进行督查考评。随后,他又说,对于这样边界的违章占道,城市管理局可以管,但是支队没法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