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购买吊灯还在质保期 商家维修要收服务费
[发布时间:2016-3-9 11:07:0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责编:huayuwang] [作者:李兴佳]

河南商报讯(记者 李兴佳)买了半年多的吊灯坏了,还在两年质保期内,商家上门维修要加收服务费,合理不?市民胡女士在郑州市淮河路金泰成灯饰广场遇到了这个难题。

“‘砰’的一声,谁都没动,客厅的吊灯砸地上了,幸亏没伤到孩子。才买了半年多。”胡女士拿着写着“购买于2015年6月”的发票和质保单称。

其中,质保单上写有“质保两年”。

胡女士称,给商家打电话,对方称需要加收30元的上门服务费。她觉得这不合理。

记者就此咨询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后者称,吊灯不在国家强制保修范围,但如果买卖双方有书面约定,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按照当初书面约定协商解决,“这个‘质保期’的书面约定较为笼统,双方应该约定得更清晰一些,比如‘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商家负责免费维修。’”

2016年3月7日,在河南商报记者的陪同下,胡女士见到了该品牌商家。商家称,是维修工人在安装时出现疏忽,并非产品质量问题。在河南商报记者协调下,商家承诺近期派维修工人上门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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