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12日电 “城关镇刘书记主办的杨岭居委会会计违规违纪案、农业局监察室陈主任主办的磁涧镇陈古洞原支书冒领侵占补助款案办得确实好,被评为优质案件我们没啥说的,心服口服。”在河南省新安县组织召开的2015年案件评选观摩会上,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如此说。
日前,新安县纪委召开优质案件评选观摩会,6个案件被评为2015年度优质案件。其中,城关镇纪委刘艳主办的“城关镇杨岭居委会会计阎某违规违纪案”、农业局监察室陈干子主办的“磁涧镇陈古洞原支书陈某冒领侵占补助款案”等两个来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案件格外引人注意,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这两个案件之所以让大家赞扬有加、引人瞩目,除了案件本身办得好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两起案件的主办人是来自乡镇和县纪委派驻机构的同志。
说起今年优质案件评比出现的“新情况”,该县纪委分管案件的杨军营说:“这主要得益于基层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能力的提高。”
一直以来,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不强,办不成案,是影响基层纪委聚焦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难题。2015年初,该县纪委针对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弱开出了“良方”。
一是“走出去”。根据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实际制定计划,分批、分系统组织县纪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干部到上级培训单位轮训,到市内其他县(市)区纪委“讨教”。2015年,先后组织61人次到河南省纪委宣教基地参加培训,分三次派人到市内兄弟县(市)区纪委“取经”学习。
二是“请进来”。建立定期培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县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由县纪委有经验、业务突出的骨干传监督执纪问责的知识;同时,注重用好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资源,每季度聘请一次省市纪委业务骨干前来授课。去年至今,该县采取“请进来”培训,请多名省市业务骨干给大家讲课。
三是“以案代训”。以协作区为单位,分别由县纪委六个纪检监察室牵头,采取“跟案培训、以案代训”方式,从列谈话提纲、记录谈话内容等基础做起,对各自协作区内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手把手”教会基层纪检干部办案技巧,提高办案执纪能力。截止目前,该县通过“以案代训”已培训基层纪检干部48人次。
系统的学习培训,带来的是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的提升,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挺起,2015年,新安县纪委共查处各类案件186起,其中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办案95起,办案的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
新安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红宇说:“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在群众当中,能力素质的高低、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强弱,直接影响群众的获得感。我们将把提升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素质长期不懈地抓下去,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水平,及时发现基层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防止和减少少数党员干部由“苍蝇”到“老虎”的转变。”(陈聚涛、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