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宽带费用未到期电信强行断网
[发布时间:2016-6-1 10:12:07]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责编:huayuwang] [作者:焦勐]

记者焦勐

核心提示|5月31日,家住洛阳市宜阳县县城的张先生向大河报(18837996211)反映称,5月21日,他家的网线被当地电信公司以不续交网费为由给强行断网:“我家的网费明明没到期,凭什么断我的网线?”

8月费用到期5月就被断网

张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2014年8月9日,他到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宜阳县电信分公司在宜阳县人民北路的一处营业网点办理了宽带上网手续,向该网点工作人员交纳了960元的现金费用后,张先生家将享有两年4兆电信上网宽带的使用权。

今年5月初起,该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隔三差五就会给张先生打电话催缴宽带续费,“他们说,如果我家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营业网点续交网费,就会将网线切断。”张先生向催缴网费的电信工作人员表示,他家交费是在8月9日,正常续交网费也应当在8月9日前,而不是5月份就续交网费。

然而张先生的说法并未得到工作人员的认同,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电信内部登记的续交日期为每年的5月12日。“电信公司开具的发票和单据上明明是8月9日交的费用,凭啥让我提前交费,多出的几个月凭啥让我买单?”张先生表示,自己多次与电信公司沟通均未得到满意答复,5月21日,张先生家的网线被强制关闭。

张先生向大河报记者出示了三份办理上网的单据:一份单据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业务登记单”,该单据受理日期为2014年,客户名称是张先生的名字,订单编号为:7900000140943304,其中在“登记信息”一栏注明“【订购】【15】4M宽带50元每月包年套餐适配促销:4M宽带960元包两年(立即生效)……”

第二份单据为当时办理上网业务后开具的发票,发票上显示,业务受理网点为洛阳市宜阳县分公司,而开票日期为2014年8月9日,上面盖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发票专用章。

而第三份单据内容是2015年5月11日签订,优惠信息一栏标注有“光改”二字。张先生说,这是“国家光改”期间,电信公司让电信用户签订的协议,表示认同“国家光改”,“他们自己也说,国家光改,对用户是免费的,不会再收取任何费用”。

到底为啥断网?没有明确答复

5月31日下午3时许,大河报记者通过张先生联系到电信公司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她只负责催缴网费,系统上显示张先生网费是今年5月份到期,她按照规定和张先生联系。

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张先生家的网费到期时间被提前,她表示自己不太清楚,她提供了一个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宜阳县电信分公司办公室张姓主任的联系电话。

随后,记者与张姓主任取得联系,告知对方张先生的遭遇,张姓主任表示会与张先生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稍后答复。

下午5时17分,记者再次拨打张姓主任电话,询问情况,张姓主任称,张先生一直未接听她的电话,据她猜测,有可能是张先生之前的宽带有欠费的情况。记者反问,如果有欠费的情况为何不告知张先生本人?张姓主任表示,这只是她的猜测。

随后,她从记者处获取了张先生的宽带账号。经过半个小时查询,张姓主任答复,张先生于2015年5月办理了新业务,之后的资费与之前的资费有所不同。

记者反问,2015年5月份,张先生签订的单子是认同“国家光改”的内容,“国家光改”对上网用户免费,为何前后资费会有不同的情况?张姓主任说,她没有见到张先生5月份的单子,一时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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