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城区单双号限行
[发布时间:2016-10-28 13:29:44] [来源:人民网] [责编:huayuwang]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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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10月28日电 (石国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全市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再削减50%以上;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 近日,郑州市政府出台的《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相关人士分析,对照京津冀地区城市预案,郑州市强制性减排力度更大、措施更严。

根据《预案》,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郑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预案》实施后,郑州市预警响应次数和天数将会增加,采取工业企业减排和建筑工地停工等强制性减排措施的次数和天数也将增加。对照京津冀地区城市预案,郑州市强制性减排力度更大、措施更严。例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郑州市要求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再削减50%以上。

此外,根据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预案》规定分级采取Ⅳ、Ⅲ、Ⅱ、Ⅰ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其中,健康防护措施是告知公众污染即将或者已经来临,提示敏感人群做好健康安全防护措施,即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建议性应急措施是指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倡导公众自发减排,减缓污染物积累。主要是倡导市民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强制性应急措施是指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预案》规定了包括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其他污染等5方面的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会被要求通过限产停产、更换低污染燃料,降低污染排放;机动车污染在本地排放中占有很重要的比重,因此会在应急措施中涉及交通污染防治的措施,并针对特殊车辆,如大型货车、渣土运输车等施行限行。

值得注意的是,当启动最高红色预警时,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中增加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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