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安标谈国家监察法:拟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发布时间:2017-3-9 14:39:34] [来源:人民网] [责编:huayuwang] [作者:]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财经周刊记者就“国家监察法立法的相关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进行提问。
许安标介绍,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三个地方已经成立监察委员会,并将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的推进。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这是今年的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合作来研究相关的修改问题。从工作安排上,拟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针对记者关于“公职人员接受调查之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律师参与条款会不会体现在这部法律之中”的提问,许安标表示,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在起草修改过程中,深入研究论证,还需要反复地征求意见,都会有科学、合理的处理和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