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粗暴执法:河南出台城市管理文明执法规范
[发布时间:2019-8-2 10:06:22] [来源:人民网] [责编:hyw05] [作者:]

人民网郑州8月1日电(于思远)对暴力执法说不,让明文执法成为常态!日前,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城市管理文明执法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着装规范、仪容举止规范、语言规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坚决杜绝粗暴执法。《规范》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依法履职、服从指挥、严于律己,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不断提升文化和道德修养,自觉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尊严和形象。

着装要规范,这些装扮要不得。制式服装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歪戴帽子、赤脚穿鞋、围围巾,在着装规范中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与此同时,着制式服装时不得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经营性娱乐场所和公共餐饮场所。

《规范》还要求,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受理、谁回复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

在语言规范方面,《规范》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不得对执法对象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在当事人情绪激动或有过激言行时,应当冷静处理,耐心说服,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执行情况将作为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违反《规范》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Copyright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豫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4022650号 郑公备:410103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