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明确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20 11:29:25]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责编:hyw05] [作者:]

本报讯 近日,针对部分地方存在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农户改造意愿不强、年底前难以完成中央年度任务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补充通知,就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作出进一步明确。

通知明确了农房抗震改造支持对象,即中央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优先支持在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当前住房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各地实际将中央农房抗震改造试点支持对象适当扩大到在7度抗震设防烈度地区,当前住房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

通知提出,各地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抗震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各地要在试点过程中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完善农房抗震鉴定和改造的技术标准及管理办法。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相关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细化实施办法,加强农房抗震技术力量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通知强调,对2019年度安排的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要抓紧推进,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任务完成时间进行微调,延迟时间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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