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后,申请材料从15项 缩减 到10项,精简率为33%;审批时限由26个工作日 压缩 为10个工作日,压缩率为62%。
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后,申请材料从14项 缩减 到5项,精简率为64%;审批时限由23个工作日 压缩 为10个工作日,压缩率为57%。
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云南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情况。
据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近日发布。《实施意见》提出,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根据不同的土地供应方式开展相应的审查程序。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探索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多审合一”。
《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申报材料和流程。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后,申请材料从两者合计15项缩减到10项,精简率为33%。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后,申请材料由两者合计14项缩减到5项,精简率为64%。同时,云南省在全国创新提出了将《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等合并编制为《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将踏勘论证、占用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等融入到原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当中,进一步压缩了报件材料,减少了论证次数,降低了建设单位组织报件材料产生的成本。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实施意见》还进一步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承诺时限均为13个工作日,两项审批共需26个审批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6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62%。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用地批准书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两项审批事项共需23个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57%。
此外,《实施意见》考虑到部分项目还在按改革前要求进行审批,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特别预留了3个月的过渡期。与此同时,“云南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系统”正在积极建设中,预计7月将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统一审批监管,并与全省其他相关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国土空间统一规划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