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力争形成可推广经验
[发布时间:2020-4-21 9:19:03]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编:hyw05] [作者:]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为确保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为全省转型项目落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山西省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在全省有条件的区域,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推行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
“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拿到“标准地”后,经相关部门“一窗受理”后就可以直接开工建设,待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即可,跳过中间烦琐的行政审批环节,真正做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区域评价事项。要全面实施区域节能、区域环境影响、洪水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等区域评价。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控制性指标。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要求,设置本区域“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指标由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构成。
此外,要完成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为实施“标准地”出让创造条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力争在“标准地”改革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突破,探索形成符合全省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区模式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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